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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丢建筑垃圾 最高可罚5万元

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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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讯(记者/周钊泷 通讯员/黄莉娟)近日,大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员梁艺敏在7号网格巡查发现,教育路卓立建材有限公司附近堆积着大量建筑垃圾。梁艺敏随即上报相关信息,经执法人员协调,当事人于次日自行清走全部垃圾。

当天,梁艺敏在现场看到,以上建筑垃圾占地约十几平方米,由附近厂房清理内部垃圾产生。由于该行为严重影响了周边市容市貌,她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大沥数字城管中心,再由中心协调执法人员到场处理。

很快,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并找到场地负责人,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5条,要求其尽快清走建筑垃圾。经协商,事主于次日调来铲车、清运车将垃圾全部清走。此后,大沥数字城管中心复查确认,建筑垃圾已经清走,道路恢复原貌。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根据处罚条例第26条规定,可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大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发现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可拨打12319民生热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