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至12157.80元/㎡!高明2021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出炉
高明区住建水利局近日公布2021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下,高明区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应低于12157.80元/平方米,比去年下半年下降521.27元/平方米。
根据区住建水利局公布的最新标准,2021年上半年,高明区可享受税收和公积金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2157.80元/平方米。
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方便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享受购房税收优惠等,我市各区住建水利局每半年就会更新一次本区域的普通住房标准。近几年,标准中的前两个条件基本保持不变,各区每半年更新的主要是第三项中的实际成交价格。
据悉,该价格通过一条专门公式确定,主要反映此前半年本地房价的实际水平。根据公布数据,今年上半年高明区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较去年下半年下降了521.27元/平方米。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区住建水利局将继续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通过抓好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落实,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申请划拨流程,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和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该局年内也将继续致力加快在建项目上市进度,用活用足扶持政策,加快全区84个在建商品房项目建设,保障高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及新建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与此同时,区住建水利局还将落实《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积极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本地建筑龙头企业,支持本地企业转型升级,争取三年后份额本地建筑企业市场份额翻一番,由2019年17%提升至34%。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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