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佛山日报讯 记者梁建荣报道: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透露广东拟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正式调整拟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高温津贴是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额外消耗的补偿。根据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广东全年高温天气时间较长,据统计,2013-2020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个月内日最高气温超过35℃的天数平均值为24天左右,最大值高达59天。
目前,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150元/月,全年发放的周期为5个月。此标准为2012年公布,已执行8年多。《意见稿》提出,考虑到该标准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渐不相适应,因此拟适时调整提高广东高温津贴标准。
《意见稿》透露,广东拟将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300元/月,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增长幅度为100%。此次调整是参照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等指标增长情况进行测算调整。调整后按月发放的标准与上海、江苏、浙江的标准持平,全年发放的高温津贴总金额为1500元,排名全国第三,略高于上海、江苏、浙江(全年发放1200元)。
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拟于2021年6月1日起公布施行,届时《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8号)同时废止。
如对《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3月24日前登录省人社厅网站在线提出意见,或将书面意见函寄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劳动关系处,邮编:51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