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系列调查之一:居民反复投诉,广场舞噪音扰民仍痼疾难治
咚咚咚咚咚,嗞嗞嗞嗞嗞,工地上的打桩机声,广场舞的高分贝喇叭声,建材店电锯的切割声……2月下旬至3月中旬以来,本报报料平台和网上关于各种噪音扰民的投诉又接连不断。虽然噪声污染的问题由来已久,也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难点,但市民维护安居环境的意识和要求除吵降噪的呼声却越来越高。
近期,针对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广场舞高音喇叭扰民、工地半夜施工扰民和企业商户生产噪声扰民的现象,记者通过实地察访、电话和网络采访等方式进行了调查。

多处广场舞现场实测,白天和夜间音量超标
景蜜社区公园位于景田北片区,四周均是居民小区,去年11月改造完工后不久,就有市民反映公园有一十余人的小群体每天跳很劲爆的舞,音量开很大,严重打扰了周边学生的学习和居民休息。“已投诉很多次12345了,实在没办法了。”“公园里跳广场舞的不止他们,但是别人都会注意声音不过大,他们来了后,声音很大然后别的跳舞的声音也开大了,因为相互影响了所以只能开大声音,结果苦了周围的居民。”
3月18日上午8点多,记者走访该社区公园时,公园里有大大小小四支舞队。在羽毛球场一个规模较大约50多人的健身操舞队边,记者用手机分贝仪app测试,显示平均分贝为80;在距离几支舞队约百余米的景田北街路边,再次测试,显示平均分贝为73。晚上7点多,记者再次走访时,舞队只有2支,近距离测音,平均分贝为84,在靠景田北三街路边测音,平均分贝为77。

景蜜社区公园夜间舞场。

白石洲地铁站旁的舞场。
同样,南山区白石洲地铁站A出口旁的街角,也存在广场舞喇叭音量过高扰民的现象。2月23日上午9时多,记者采访途径此处,远远就听见有点嘈杂的配乐声,声音此起彼伏,走近了才看清有两支舞队,在距离舞队约30多米的路边,测到平均分贝为71。
根据我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的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公园、广场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2类区域,昼间最高60分贝,夜间最高50分贝。据此标准,上述街区的广场舞音响音量均已超标。
虽有相关条例规定,虽进行了劝导,但痼疾难治
广场舞噪音属于社会生活噪音,一般是由公安部门、街道社区协同监管。目前,我市对于此类投诉,一般采取安排执法人员现场劝导和加强巡逻监督的方式。
虽然《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2019年7月就实施了,规定举办、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但近两年我市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投诉仍是频频出现。
“草埔大厦门口的小市政公园广场舞大妈使用高音喇叭扰民”“请求对罗湖清水河龙园山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处理的第三次呼吁”“东湖公园广场舞严重噪音问题”“还是华润广场舞问题反馈一下,近期特别难沟通”这些是网友们发帖投诉的标题,单从标题就能看到广场舞噪音扰民,不仅涉及的面广,而且存在反复投诉,投诉后问题复现的状况。
市民建议设立噪音检测仪,对分贝作出具体规定,应有奖有罚
很多网友认同广场舞本身没有问题,因为中老年人也有正常的娱乐、健身需求,但如果广场舞音响音量过大,变成噪音影响到他人就得加以监管了。有的建议,可以在公园、广场安装噪音分贝检测仪,一旦音量超标,实时预警提示。有的建议,有条件的社区提供室内活动室给中老年人跳舞。还有的建议,可以参考其他城市立法规定,对音量过大,屡次劝解不改正的,予以罚款。
比如去年12月河南许昌的立法规定——晚9点后不准跳广场舞,警告不改正处罚款,得到很多网友点好评。而去年5月,罗湖黄贝街道新秀社区居民自定规矩——限定广场舞时间,且保证不使用高音喇叭,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超过60分贝,夜间音乐平均音量不超过45分贝,并对于遵守规定的市民,给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这种做法也得到网友点赞。





(原标题《噪音扰民系列调查之一:居民反复投诉,广场舞噪音扰民仍痼疾难治》)
编辑 吴徐美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露锋 范锦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