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立遗嘱有这些变化?狮山罗村社区助长者学法维权
如何提前做好财产分配,避免家人猜疑内斗?遗产继承想让子女无争议,靠情理还是法理?3月22日,为进一步增强长者维权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狮山镇罗村社区幸福院联合中华遗嘱库,为长者们开展了一门生动实用的普法讲座。
讲座共分为两节,第一节以家庭常见继承问题为主讲内容,围绕老年人所关注的再婚、赡养问题进行以案说法,帮助长者更加明确法律规定的条例和理解法律的内容和意义;第2节围绕遗嘱建立的注意事项、防范家庭财产,让老年人懂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运用相应权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敢于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寻求法律援助,提升长者晚年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罗村社区幸福院链接公益资源,开展老年人财产权普法讲座。
《民法典》实施后立遗嘱有这些变化?会上,中华遗嘱库义工、财富传承管理师冼绮鸾对《民法典》的颁布给财富传承事业带来的影响、变化进行了分析。
冼绮鸾介绍,《民法典》在遗嘱方面最大变化是增加了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同时删除了《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如今除了公证处、中华遗嘱库、律师事务所,市民也可以自己立遗嘱,但有一些坑要注意避开,比如录像遗嘱,录制人是要有见证资格的人,而且现场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录像要看到时间地点,同时立遗嘱的人要表明录制的目的。最后录制后注意保管原件,翻录在鉴定上是存在问题的。”冼绮鸾说。

冼绮鸾对《民法典》的颁布给财富传承事业带来的影响、变化进行了分析。
此次讲座同时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和继承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展开,围绕长者们所关注的再婚、赡养、财产与遗嘱等问题以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罗村幸福院社工王余丹表示,面对罗村社区长者较多,依法维权能力较弱的情况,此次讲座结合《民法典》的学法热潮开展,随着问答互动,现场讨论气氛热烈,有效地促进长者对问题的思考和知识点的掌握。活动受到了长者的一致好评。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梁凤兴
通讯员/王余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