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全面实施 “一照通”!这三类纸质证件不再发放
佛山日报讯 记者阮凤娟 通讯员佛市监报道: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佛山市“一照通”改革,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从3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纳入“一照通”改革。
实施内容为,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与商事登记合并合办,只发放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纸质证件,相应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加载在营业执照上(二维码位于营业执照左下方)。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面实施“一照通”的通告。
许可事项信息中许可状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需要现场核查的,营业执照上许可事项信息中的许可状态分为五类情形:“核查中”、“整改中”、“有效”、“不合格”、“无效”。
“核查中”指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尚未进行现场核查或正在进行现场核查。
“整改中”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现场核查,核查不合格但可在现场核查环节时限内整改完毕的,给予整改。
“有效”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现场核查或复检合格的,准予经营许可。
“不合格”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现场核查不合格且不可在现场核查环节时限内整改完毕的,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予以经营许可。
“无效”指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注销业务,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许可事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许可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不需要现场核查的,营业执照上许可事项信息中的许可证状态分为三类情形:“有效”、“无效”、“补发中”。
“有效”是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准予经营许可。
“无效”是指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注销业务,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许可事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许可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补发中”是指申请人申请“一照通”业务时,原先持有的许可证已遗失且未赋予许可电子证书的,其遗失声明的公示期限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需要办理的市民可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或者关注“佛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并进入聊天页面,点击菜单栏中“微服务”—“办事平台”—“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办理。
已领取“一照通”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佛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如需详细了解商事登记和经营许可信息,可登陆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