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危化企业防控风险,高明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
记者今日从区应急管理局获悉,高明已在区内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区内危化企业都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并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实行安全包保。
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中之重,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好重大危险源至关重要。今年2月,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都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根据上级要求,高明区已于近期全面启动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工作的落实,重点督促区内危化企业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公示牌》,要求牌上要清晰标注此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列明各负责人的安全包保职责和联系方式,并向属地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报备。
区应急管理局还督促相关企业在4月底前建立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安全包保履职记录和履职评估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和绩效管理,以切实强化包保责任落实到位,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
据悉,包保责任制落实后,有助于推动区内企业强化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与政府端的预警系统和联合检查机制形成合力,有利于加快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为检查区内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情况,近日,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位于明城镇的华希盛化工有限公司展开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仔细检查了该公司硝酸储罐现场、中控室等情况,发现该公司已按照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要求进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并在硝酸罐区设置公示牌公告了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以及各个负责人的安全职责,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良好。
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化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发现的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认识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观念,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并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氛围,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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