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佛山:民办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 通讯员 林建娜报道:4月8日下午,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要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各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民办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对于义务教育招生,《通知》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其中,各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健全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分决策机制,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一般采取按片区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对长期跨学区居住,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通知》说,各区可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制定具体入学办法。
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佛山民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继续实行摇号录取机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通知》提出,严禁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同时要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市教育局将制定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在公、民办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区要在民办学校注册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
各区要根据相关要求,统筹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方式、招生宣传方案和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处理方案等,细化工作流程,简化证明材料手续,落实减证便民措施,统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学位资源,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要于 4 月 15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所属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大班额零增量。不得核准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佛山市实行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录取标准、招生计划,严禁新增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规模。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指导,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
《通知》要求,要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积极稳妥推进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 10%以内。保障本地区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同时,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