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些条件有补贴!高明拟出台扶持方案,激励水稻规模种植
《佛山市高明区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水稻规模种植扶持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现正公开征求意见。单造连片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和散户联合连片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都可获得补贴。
作为全市最重要的粮食生产区,高明区需完成佛山市八成的粮食生产任务。《意见稿》指出,出台扶持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工作部署,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防止耕地“非粮化”,保持水稻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不断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底线。

在高明区明城镇深水村,农民在整理田埂上的泥土。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补贴内容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水稻规模种植补贴与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水稻规模种植补贴的补贴对象规定为单造连片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连片种植水稻面积100-500亩(不含500亩)的,补贴100元/亩/造;连片种植水稻面积500亩(含500亩)以上的,补贴200元/亩/造。水稻从拔节期开始计算面积,补贴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面向的对象是种植面积较少的农民。《意见稿》规定,单造种植水稻面积少于100亩,但联合周边散户实施连片100亩以上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多个种粮主体或其指定的服务方可以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遵守“先作业后补贴、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作业单位必须聘请有技术有经验的植保员或植保机构作为技术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指出凡有露天焚烧秸秆等野外农事用火、虚报、谎报数据、不按“美丽田园”要求加强田园日常管理等6种行为,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记者了解到,《意见稿》拟定的两项补贴政策与此前高明区推出的今年八大种粮扶持政策相吻合。《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实施适度的补贴政策,提高农民水稻种植积极性,推进丢荒耕地复耕复垦,推进我区粮食增产提质增效,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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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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