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建立检税协作机制,协同推进税收领域公益诉讼
近日,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税务局就共同推进税收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座谈,并签署《关于协同推进税收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健全检税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与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共同保护国有财产,共促绿色发展。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税务局就共同推进税收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座谈。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去年年底,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方案”第二轮行动方案,根据该方案,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高明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缴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对于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以及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梳理环境保护税法律法规和参照其他地区的案例,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是典型的综合性税种,其税额的确定需要多个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和专业协作。于是,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从区税务局、区住建部门、区生态环境部门等部门调取相关数据材料,通过材料比对发现,去年高明建筑施工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建筑施工扬尘排放的问题,但是缴纳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主体比较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建筑扬尘为应税大气污染物,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一般性粉尘税目实行核定计算办法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今年3月,区人民检察与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水利局和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就如何协作开展高明的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工作进行磋商。会上,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环境保护税不仅涉及国有财产保护,还涉及到扬尘污染治理,相关行政机关应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做好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缴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均表示要积极配合区税务局做好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缴工作。
区人民检察联合多部门就如何协作开展高明的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工作进行磋商。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区税务局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征缴工作,通过建立从项目开工、日常施工到项目竣工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施工扬尘环保税征管模式。从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共有147户纳税人、609个项目进行了环保税申报,入库税款166.88万元,加收滞纳金21.56万元,合计188.44万元。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通讯员马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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