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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学校须统一招生!佛山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正式公布!

珠江时报

5月8日,佛山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所有新办学校均须通过市招生平台进行统一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直升招生计划将面临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各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符合条件的区辖学校经批准可预设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的10%(含)作为区外招生计划,同步面向区内区外学生报名,学生选报不多于3所学校的志愿。

新办学校均须通过招生平台征集志愿录取

《方案》广泛征求了各区教育局、学校、家长等多方意见共1097条,并在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以修订和完善,报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发布。方案明确了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招生的基本原则、实施办法、工作安排,具体明确了招生管理、招生方式、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流程等,相关政策实施期四年。

去年,新办民办学校可以自主招生,今年《方案》规定,所有新办学校均须通过市招生平台进行统一招生,《方案》规定,佛山市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含招生启动后新设立或变更的学校)全部纳入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管理,所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各类招生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凡有意向参加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阶段录取的各类招生对象,必须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当年8月15日(含)前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当年不得招生。

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通过招生平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具直升资格学校面临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

对于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幼小衔接学校,《方案》对学生是否有直升资格有了明确指引: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具有六年级一年完整学籍的2021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其它年级在读学生,毕业时视为具有该校直升资格,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

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招生平台招生后第一个秋季学期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起具有直升资格。2020年已批准的小学对口幼儿园直招截止至2023年,相关幼儿园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在读的小班以上幼儿毕业时具有对口直招资格。

被录取学生将自动确认入读志愿靠前的学校

在核定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方面,《方案》提出,各学校原则上均衡设置各年级班数和每年招生计划。各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所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及本区学位供求情况等,科学核定每所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计划。各区辖学校特殊人才子女直招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计划5%(含)。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各区辖学校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市、区教育局批准,可预设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10%(含)的计划数面向区外招生。经批准,学校也可只面向所在镇街招生。市直属学校——佛山市华英学校,预设不少于普通招生计划50%(含)的计划数面向禅城区招生。各区教育局应结合本区公民办学位结构、供求情况和学校实际等,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合理设置一贯制学校初中校内直升招生比例,满足不同群体报读民办初中的需求。

去年,有部分幸运学生摇中了2所或以上的心仪学校,学生家长可以对摇中学校进行选择确认,今年《方案》有了调整。根据录取情况和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招生平台为被录取学生自动确认入读志愿靠前的学校,学生按照统一时间到学校注册,各学校在招生平台为学生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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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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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c0d51129c4f069aa0a2ba0a41da01.jpeg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区辉成

长图由佛山市教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