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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新建和提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冼颖仪报道:5月8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佛山市慢行交通系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佛山市将按照一年基本完成、半年完善提升的工作目标,在全市重点区域内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1500公里。其中,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乐从镇、北滘镇、陈村镇将被设为重点实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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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求意见稿,1500公里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当中,目标新建755公里,提升745公里。到2021年底,将完成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总体目标40%,并建成8条示范路;到2022年6月底,基本完成总体目标;2022年下半年,进行查漏补缺,完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和标识指引等配套措施。

建设有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各区在核心区域内建设高品质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示范路,示范路需设置有物理隔离的独立路权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专用道可以结合人行道、机动车道、绿化景观、建筑退线空间等进行整体方案设计。此外,要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上完善标识指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连续、清晰、明确、简洁的标志标线标牌。

针对现有未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道路空间,在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缩减机动车道宽度、清除路边停车位、腾挪绿化空间等措施,建设有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建设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高架专用道。

针对现有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存在的宽度不足、铺装不良、隔离设施缺乏、路口高差大、被违规占用等现状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现有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骑行体验感。

专用道单向不小于1.5米,双向不小于3.5米

征求意见稿的附件《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工程技术要求》提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单向行驶不应小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的可设置不小于2.5米;双向行驶不宜小于3.5米,条件受限时,不应小于2.5米。

征求意见稿的附件提出,道路断面应按照“人行道—>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机动车道”的顺序进行设置,且尽可能实现物理隔离,条件有限时,人行道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可采用高差隔离、彩色铺装或划线隔离方式。

增加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的车位覆盖

征求意见稿要求,增加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设置。车位的施划覆盖公共交通站点及学校、商业、医院、办公、居住、公园广场等区域;在停放矛盾突出的区域,可以探索设置机械式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立体停车位。

同时,要落实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指标。居住、商业、工业仓储、公共服务等新建建筑配建的自行车停车位应满足配建指标要求,配建车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新建轨道站点100%配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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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方式提交意见反馈:

①电话:(0757)82622550,(0757)82626257

②电子邮箱:lijingzhao@jtys.foshan.gov.cn

③信函寄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请在信函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