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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设“低消”最高可罚3万元!南海3家餐馆因设“低消”被立案处理

佛山日报

5月10日,记者从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由该局组织开展的查处餐饮消费市场“最低消费”专项整治行动正在积极推进中,行动将持续开展三个月,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5月9日的突击检查中,就有3家餐饮单位因涉嫌设置“最低消费”被依法立案调查。

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介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均要求:“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据了解,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自3月中旬承接商务执法职能以来,积极主动对消费者关于餐饮经营者“低消”投诉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后分类妥善处置11宗关于“最低消费”的举报投诉。5月7日,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部分商家进行回访,发现大部分经营者都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执法人员已一一指出并限期改正。

5月9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开展一次突击执法行动,向设置“最低消费”的违法行为动真格。本次检查行动,南海区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3车次,共检查了4家餐饮经营单位,其中3家存在设置“最低消费”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向在佛山市龙某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餐的消费者询问经营者是否存在设置最低消费行为。/通讯员供图

当天的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来到佛山市龙某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向包间内就餐人员调查了解,发现该公司在经营中会根据包间的大小向消费者提出380元、580元以及68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额。在佛山市银屏寻某记千灯湖餐饮合伙企业,执法人员检查其近期消费记录、订房记录,并询问企业负责人,同样发现该公司涉嫌违法设置最低消费额。在渔某乐(佛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电话联系预约就餐的消费者询问调查,发现该餐饮经营单位也涉嫌存在设置最低消费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佛山市银屏寻某记千灯湖餐饮合伙企业近期的消费记录、订房记录等资料。/通讯员供图

目前,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3家餐饮经营单位立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于检查中暂未发现违法设置最低消费的经营单位,执法人员也要求其继续加强守法经营意识,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设置最低消费额。

执法人员向渔某乐(佛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调查询问相关情况。/通讯员供图

接下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情形严重的,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市民若遇到“最低消费”纠纷,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维权。

文字/佛山日报记者黎俏婷 通讯员麦惠欣、颜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