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成了“通缉犯”?高明一女子“自首”才知被诈骗
近日,高明市民梁女士无缘无故被指是“通缉犯”,面对所谓“调查人员”的粗鲁威逼,梁女士选择到派出所“自首”接受调查。高明公安民警经过鉴别,原来梁女士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所幸发现及时未造成损失。
早前,梁女士接到某“检察院”打来的电话,对方称梁女士在网上洗黑钱被通缉,要求其配合调查,让梁女士将所有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否则会被银行冻结资产,同时要面临“牢狱之灾”。
面对“振振有词”的“检察院工作人员”,梁女士将信将疑,把自己的身份信息输入到对方发来的网址上。通过对方提供的“案件编号”,梁女士发现自己“被通缉”了,有模有样的“通缉令”,把梁女士吓出一身冷汗。
随后,对方通过微信指引梁女士“走司法程序”,进行资产“保护”。在转账过程中,因不懂转账流程、操作慢,对方反复多次催促梁女士,还要挟再不转账就将其“缉拿归案”。

有模有样的“通缉令”把梁女士吓出一身冷汗。高明公安供图
对方粗鲁的言语让梁女士感觉很不是滋味。“既然自己犯法了,那我就去接受调查。”梁女士说,随后就自己到派出所“自首”。
在杨和派出所的值班民警黄小飞听完梁女士的描述后,断定这是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并让梁女士立刻停止转账。此时,骗子又再不断催促梁女士转账,民警拿起梁女士的手机,通过微信视频和骗子直接沟通,对方发现是民警后,马上就把电话挂断,再次拨打发现对方直接把梁女士的微信拉黑了。
无故被指是通缉犯,梁女士来到派出所“自首”才知道原来被诈骗。高明公安供图
看到此情景,梁女士才确信对方是骗子,随即把骗子提供的APP删除,并拉黑此前的联系电话。目前,民警正在进一步追查当中。
高明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近年持续高发,受骗者年龄也更趋于年轻化。此类犯罪分子一方面在电话中采取恐吓以及严厉的“审讯”态度,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以保密为由,让受害人不要联系任何亲朋好友,致使受害人没有时间思考骗局的漏洞,无法发现诈骗的“真面目”。
为致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高居民防范意识,今年3月开始,高明公安分局全体警辅人员每天分区域实行“扫楼行动”和“敲门行动”,进企业、进村居、进校园、进社区开展“防电诈”宣传工作,仅4月份就开展有关活动177场,强化群众防诈意识。
高明区反诈分中心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调查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如遇到上述情况,请直接挂断电话,然后拨打反诈专线96110或110核实情况,或直接到最近的派出所进行咨询。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谢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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