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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双赢选择

珠江商报

乔杉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的惠民价值,从一组数据就可以看出来。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按照规定,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而目前,全国每年近4000万人次进行婚姻登记;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其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从中可以推算出,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会产生多大的成本,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又存在多大的需求。

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有人可能发问,既然意义如此重大,为什么不早点实施?原因就在于,现代社会管理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就拿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来说,看似只是增加登记地的选择,但背后涉及到当事人信息核验难度增加、业务流程再造、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方面因素。即便是现在,面对“跨省通办”试点,也有不少网友提醒做好信息核验,不能留下漏洞,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其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并非一日之功,更不是突发其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文件,明确要求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有关方面紧锣密鼓落实,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此前民政部等30个部门联合发文,加大对婚姻登记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省内通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条件日趋成熟,试点水到渠成。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充分体现了积极稳妥这四个字。所谓积极,就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定不移地打造服务型政府,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满足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而且开拓视野,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努力让数据代人跑。所谓稳妥,就是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不贪大求洋,不盲目求快,而是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这次民政部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作为试点,尤其是辽宁、广东等地作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双试点,而江苏、河南等地只是结婚登记试点,正体现了这样的导向。

可以预见,试点推行将给婚姻登记机关带来极大的挑战。但这是民心所向,也具备实施的基础条件,希望有关方面能够不断探索路径、总结经验,推动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现在,人们都在为试点而鼓掌,同时希望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进改革。把握好“积极稳妥”这四字,“跨省通办”就可期可待,一定在便民与秩序间做到双赢,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服务随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