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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最低消费”合理吗?桂城市场监管所为你答疑

珠江时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最低消费”合理吗?桂城市场监管所为你答疑我为群众办实事|“最低消费”合理吗?桂城市场监管所为你答疑

我为群众办实事|“最低消费”合理吗?桂城市场监管所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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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外出聚会就餐,相信不少市民都会选择比较安静的包厢或者卡座。但要使用包厢或者卡座,不少餐厅都有“附加条件”,比如要收一定的“包厢费”或达到一定的“最低消费”。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经历?

近日,桂城市场监管所召开多场打击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行为专题会议,向与会餐饮企业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明示餐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鼓励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适当优惠和奖励。”会议上,桂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普及法律知识,明确其法律责任,提醒餐饮商家应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加强人员服务素质培训,探索高效的管理方法,不要因为收取“最低消费”等一时之利牺牲长远利益。与会餐饮单位纷纷表示赞成,并将按照要求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宣传资料。

桂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餐饮行业经营者违规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更是与当下全社会倡导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时代新风尚背道而驰。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额。若有违反,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的,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丁当

通讯员/梁燕萍

视频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