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打击侵权违法行为,捍卫企业合法权益
近日,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依法销毁一批侵权假冒商品。据了解,该批货物申报为无品牌无规格的轴承,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包装上印有的厂家品脾和规格与申报不符,最终确认为侵权商品,总价值为9950元人民币。

在销毁现场,数名工人在海关关员的监督下对假冒商品进行销毁作业。
在销毁现场,数名工人在海关关员的监督下忙碌地进行着销毁作业,在一片切割声中,这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货物被逐一销毁。据了解,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此次依法销毁一批侵犯假冒商品,共计150件,价值9950元人民币。这是该办近7年来查获的首批侵权货物。
据了解,该批货物申报为无品牌无规格的轴承,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巴基斯坦,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包装上印有的厂家品牌和规格与申报不符,初步判断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经联系商标权利人确权和鉴定,认定为侵权商品。
“此次销毁工作,彰显了海关严厉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和依法捍卫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是海关维持公平有序的口岸营商环境的职责所在。”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综合业务科科长陈博贤表示。

在销毁现场,数名工人在海关关员的监督下对假冒商品进行销毁作业。
近年来,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持续开展“龙腾”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聚焦防疫物资、电子商务货物等高风险商品,持续强化正面监管。下一步,海关将强化风险分析,重点监控侵权高风险商品,精准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
另外,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计划定期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宣讲,结合普法教育,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解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维护公平公正的口岸营商秩序。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侵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进出口企业要自觉尊重知识产权,增强守法意识,切勿进出口侵权货物。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吴国晟
图/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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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不合规定 货物不予出口
近日,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检出一批危险货物包装使用不合格,涉及货物重22.5吨,货值64800美元。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提醒,相关企业在出口危险货物贸易时务必要提前了解包装要求。
近日,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关员前往辖区企业对一批申报出口的“紫外线固化UV漆”进行查验。该批货物的主要成分为双酚A环氧树脂,主要用作木器家具漆,计划出口至越南等地的下游家具生产企业。
据悉,该批货物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海洋污染物,会对人体皮肤、眼睛有一定的刺激,属危险化学品。关员对该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使用鉴定时发现,其灌装量超出容器容积的允许范围,不符合液体危险货物灌装至容器容积的98%以下的出口要求。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关员对该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使用鉴定时发现,其灌装量超出容器容积的允许范围,不符合出口要求。
“液体危险货物灌装过满,其有机物成分容易在高温和运输过程中挥发,导致容器内液体气化、内压增强,严重时会导致容器内容物泄露。”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对该批货物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予出口,涉及货物重22.5吨,货值64800美元。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口危险货物需要对包装实施性能和使用鉴定,相关企业在出口危险货物贸易时,务必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严格符合相关要求。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梁永裕
图/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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