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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外出出差人员这样登记选民,详情请戳→ |人大换届选举知多D⑥

禅城融媒体中心

前两期《人大换届选举知多D》栏目带大家了解了不同情况的选民该如何登记。有不少市民疑惑:如果在换届选举期间外出出差或学习怎么办呢?本期栏目,本报记者重点聚焦这个问题及其他事项,为大家一一解惑。

问:外出人员怎样进行选民登记?

答:对有禅城区户籍但在换届选举期间外出的有选民资格的人员,可采取如下办法:

(一)选举期间外出公差、经商、务工、探访、旅游等人员,不能按时返回的,在通知其本人确认在本区参选后,可由其近亲属或工作单位代为办理选民登记。

(二)选举期间出国探亲、学习、讲学、访问、考察、援外等人员,可由其近亲属或工作单位代为办理选民登记。

(三)对下落不明的公民暂不予登记。在选举日前返回的,予以补办登记。

(四)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换届选举期间在国内,可以在原户籍地、或出境前居住地、或现工作地办理选民登记。

问:对本区户籍的临(散)工如何进行选民登记?

答:有禅城区户籍的临(散)工(含试用工)的选民登记,可分两类不同情况进行办理:一是工作比较稳定的临(散)工,由现工作单位选区进行登记。二是工作单位变动频繁的临(散)工,由户籍地选区进行登记。已经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的,不得再在另一选区登记,相关选区应做好对这些选民登记的交接工作。

问: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答: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当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未列入选民名单又在以上期限内不申请列入的,视为放弃选举权。


文/佛山日报记者罗艳梅 通讯员禅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