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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拟出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扶持办法,符合条件有望获资金扶持

高明融媒体中心

《佛山市高明区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扶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高明区拟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一次性扶持6000元。

高明个体工商户想升级为企业?今后将有扶持办法了。记者从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核心内容是区政府每年安排促进个体工商户专项扶持资金,对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具体来说,高明区将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含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并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每个企业一次性扶持资金6000元,从而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实现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根据《意见稿》,凡是在佛山市高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均可以申报此扶持资金,但必须保证升级企业的投资者包含至少1个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升级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均在佛山市高明区行政区域内。升级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企业,不在申报之列。

此外,2021年度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于2022年8月至9月期间申报扶持资金。2022年度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于2023年8月至9月期间申报扶持资金。2023年度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于2024年8月至9月期间申报扶持资金。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扶持资金。

要注意的是,扶持资金申报属企业自愿申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为企业(含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合格申请对象,需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入“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口提交申请。

文/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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