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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对应幼儿园不同星级!顺德区即日起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文静 实习生王哲靖报道:8月16日,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教育局、顺德区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顺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结合全区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变化的实际情况,将对应幼儿园不同星级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顺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为:四星级园每人每月不超过1120元;三星级园每人每月不超过980元;二星及以下等级园每人每月不超过860元。新开办公办幼儿园在未评星级前保教费按二星级幼儿园标准860元/生·月执行。

《通知》提到,本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政策,“新生”是指2021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就读的幼儿(含插班幼儿),其余幼儿为“老生”。记者了解到,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星级水平有调整的公办幼儿园,星级标准在9月前认定的,可在当年秋季学期入园的新生执行新的保教费标准;星级标准在9月后认定的,应在次年对秋季学期入园的新生执行新的保教费标准。保教费至少保持一学年稳定。

“我区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受幼儿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的16:30至18:00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公办幼儿园可收取托管费3元/人·天(17:00前离园免收),托管费应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支付看管幼儿的教师加班补助。”《通知》提到,公办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幼儿园办园性质、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内容,“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直至有新标准出台为止。今后国家、省和市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有新规定的,则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