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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法律援助处搭建调解平台,20分钟化解纠纷

高明融媒体中心

近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仅用不到20分钟时间,通过案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动纠纷矛盾,雇主因没有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现场获得足额工资以及赔偿金3千元。

日前,市民吴某到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称他于2019年10月下旬入职高明区某电脑经营部,担任技术员兼销售,从事电脑维修和销售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薪工资2080元,提成另计。

经过区法律援助处调解团队不到10分钟的调解,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本次纠纷得到完满解决。区司法局供图

但任职期间,该电脑经营部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5月中旬,该电脑经营部拒绝与他沟通工资问题,并以态度不好等为理由,向他作出口头辞退,双方发生纠纷,直到今年8月,纠纷依然没解决,吴某希望区法律援助处能够帮助他。

收到该项申请后,区法律援助处调解团队详细了解吴某情况并研究分析证据材料,认为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时间会比较久,建议可以通过案前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征询了吴某意见后,吴某同意申请立案前调解。

随后,区法律援助处的法援律师拨通了该电脑经营部电话,详细说明了吴某申请的案前调解情况,并经过十几分钟交谈,该老板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

近日,区法律援助处调解团队迅速搭建调解平台,邀请纠纷双方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现场,纠纷双方仍对对方有一些不满,调解团队首先缓和双方情绪,让他们各自表达自身诉求。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调解团队抛开固有的法律专有术语,以“情”字为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告知该老板现在的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仍然坚持目前行为,有可能会赔偿更多。

经过不到10分钟的调解,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现场结算7、8月工资,该电脑经营部一次性补偿吴某3000元。纠纷双方在法援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随后,电脑经营部老板当场通过微信渠道向吴某足额支付了工资和赔偿金。至此,此纠纷仅用不到20分钟时间完满解决。

近年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积极推行案前调解机制,专门组建了专业调解团队,根据职能和依靠职业专长,以群众实际需要出发,搭建矛盾协商平台,以中立的立场及时为有需要的纠纷各方提出解决方案,解答法律疑问,以最短时间为市民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接下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将继续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主动积极作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问题,真正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众,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陈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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