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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招商!优质企业总部迁入顺德,最高可奖5000万

佛山日报

近日,顺德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招商引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法》(下称《方法》)。满足条件的扶持对象可根据实际条件,得到用地支持、最高可按工业用地指导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等方面的扶持。

此《方法》的出台是为了全面建设新时代广东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验区,培育“三个一批”制造业企业,增强顺德区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竞争力,推动顺德区大招商招大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该方法所涉及的各类扶持资金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统筹安排。

《方法》的适用对象应满足“在顺德区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经营地、纳税地在顺德区范围内,10年内注册地不迁离顺德区、不改变在顺德区的纳税义务”等三个条件。

根据《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项目除外),境外投资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仅限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或300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外资金额1.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根据《方法》,招商项目建设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奖励2000万元、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奖励1000万元、数字化示范车间最高奖励200万元;招商项目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最高奖励800万元、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此外,《方法》提出,对区外优质上市企业、大企业集团、独角兽企业等将企业总部迁入顺德区或在顺德区建设总部的,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奖励。

文|佛山日报实习生林湘盈 记者覃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