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8人,全市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初有成效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报道:8月20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8人,已有6件8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共受理洗钱罪审查起诉3件5人,反洗钱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市检察院办理的林某娜、林某吟等人洗钱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该案件中与制毒贩毒犯罪嫌疑人有关联的4人,曾多次协助把巨额毒资毒赃“漂白”(达到6000万元),每人过手的涉案金额至少超过百万元。
“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8人,已有6件8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座谈磋商、专题授课等形式,增强打击洗钱犯罪合力,维护全市金融安全。
该负责人表示,全市两级检察院已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成立专门办案组织,强化洗钱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着力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
佛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黎明指出,加大对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是中央部署的政治任务,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任务。他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深挖洗钱犯罪线索,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转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的观念,强化审查意识、打击“自洗钱”犯罪意识,落实“一案双查”,切实加大洗钱罪的立案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力度。同时,加强上下协同、内外联动,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服务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