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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滥用抗菌药物,里水一诊所被立案查处

珠江时报

一些医疗机构为了让治病效果“立竿见影”,不惜滥用抗菌药物。近日,南海区卫生监督所综合监督七中队在监督执法中发现,里水某西医内科诊所未经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诊所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近期,南海区卫生监督所综合监督七中队联合里水镇卫健办加强对所辖社会办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执法力度。检查重点包括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经核准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行为,以及执业医师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等。

在本案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存在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静脉输注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现场调取诊所处方,发现处方笺上写有“头孢他定”等药物,经询问调查,确认该诊所存在未经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违法行为。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检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诊所进行立案查处,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早在2017年,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明确广东省53种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南海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治疗规定无需输液的疾病时,必须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

下一步,南海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会办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一旦发现未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所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等违法行为,将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有关医疗机构及当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罚。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黎小燕 通讯员 陈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