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挂任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8月25日下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冼阳福主持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由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提请的任免事项1项,任命张帆为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在接过任命书后,张帆向宪法庄重宣誓。

当天会议还表决了区法院提请的任免事项共13项,表决了区检察院提请的任职事项1项,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顺德区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通讯员胡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