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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尾鱼苗放生德胜河,顺德区检察院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徐斌 叶晓玲报道:9月7日下午3时,在德胜河北岸南霞市场外河边,15万余尾大头鱼、草鱼鱼苗先后被放生入河。连续三年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环境保护、修复生态主题举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15万多尾鱼苗活蹦欢跳跃入德胜河。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放生鱼苗的采购款全部来源于被告人的赔偿。2020年该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共依法追究当事人赔偿款45000余元,该院决定全部用于增殖放流。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活动未组织所涉案件被告到场参加,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区农村农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顺德大队等相关代表进行放生。

放流现场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与,和区农村农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顺德大队等相关工作人员一起放生。

三年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共累计放流鱼苗30多万尾,为顺德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该负责人介绍,非法电鱼行为既损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又污染水环境,侵害了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兼具法律守护者与公益代表人的双重身份,在追究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中的运用。

发挥检察力量守护一方山水,这是顺德检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践行检察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的一个缩影。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秀敏表示,,坚持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主动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需求、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责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肖秀敏副检察长出席放流活动。

自2017年7月以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0多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等。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井盖公共安全、无障碍设施管护、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一系列新型公益诉讼案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