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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急于“脱单”交万元相亲服务费,小心婚恋服务这些陷阱!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张菲菲 通讯员陈蕴彤报道:被诱骗签约高额相亲服务费,实际婚介服务却与宣传相去甚远,消费者提出退款却杳无音讯。记者从佛山市消委会了解到,近日,先后有3名消费者投诉佛山蝶与花信息有限公司的红也猎婚介绍所,称其服务与合同不符却不予退费,今年以来已有20多位消费者投诉同样的内容。

在网络时代,手机软件可以迅速匹配单身青年们,但网恋有风险,仍然有消费者为了更加有保障,拒绝网聊从而选择线下的婚姻恋爱介绍公司(以下简称“婚介所”),但是婚介所服务同样鱼龙混杂,“水很深”!

许多急于恋爱结婚的青年在未了解清楚婚介所具体情况下与之签订服务合同,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婚介所的服务不尽人意。当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时,才发现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消费者解除合同的,不予退款;而经营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按照服务完成比例退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签约10888元高额相亲服务费、四个相亲对象每个见半小时就要交5800元、交17888元只介绍两位相亲对象......今年以来,已有20多位消费者向其他行政部门投诉过蝶与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红也猎婚介绍所服务并要求退费,但多未调解成功。

“见到相亲对象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跟我的要求完全不符!”李女士投诉称,红也猎婚介绍所承诺提供优质资源,其与销售人员协商好择偶要求后签订合同,但实际的服务远不及对她的承诺。陈先生表示,在签订合同前,红也猎婚介绍所展示了几名年轻漂亮的女士照片,以此诱导其签订合同,但签订合同后,其要求约见这些女士,却被红也猎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以对方没看上为由拒绝。

佛山市消委会接到消费投诉后,多次致电蝶与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公司负责人认为其一直按照合同约定为消费者提供介绍服务,而消费者要求解约违反了合同约定,不予退费。佛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约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但蝶与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多次以没时间为由拖延,最终不接受调解,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

佛山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解除合同不予退款,而经营者提出解除合同可按照服务完成比例退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据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介绍,消费者无论因何种情况提出解除合同经营者都不予退费,这显然限制了消费者的合同解除权,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减轻了红也猎婚介绍所的责任,这样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故该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