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申请条件!三水新修订的租房补贴带来这些实惠
佛山日报讯 记者卢钰仪 通讯员宗玉婷报道:9月13日,记者从三水区住建水利局获悉,《佛山市三水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出台,虽然补贴额度不变,但放宽了申请条件,以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保障更多困难家庭、个人获得住房保障。
近期新出台的《佛山市三水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佛山市三水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实施细则》调整了租赁补贴申请条件,降低了租赁补贴准入门槛,还包括增加申请家庭经济收入核算办法、修订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等新变化。
《实施细则》扩大了保障范围,保障对象由原来“本区户籍家庭、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放宽了住房限制,申请家庭“在佛山市无自有住房”修改为“在三水区无自有住房”。
为了让更多新就业无房职工获得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放宽申请条件,取消户籍限制、降低学历要求,但同时增加了收入、车辆、工商登记的限制条件,《实施细则》放宽了车辆限制、工商登记限制、新市民购买社保年限限制,规定允许申请家庭拥有汽车数量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值不超过15万元;允许申请家庭担任佛山市内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实施细则》对部分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新市民中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应急和消防救援辅助人员(非编制内)、物业服务(保安、保洁)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将社保缴纳条件放宽至仅需申请时已在佛山市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已领取退休金对象或均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的收入准入线降低,不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解决老年人居住问题。
“尽可能把住房困难的群众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惠及更多群体。”三水区住建水利局住保股相关负责人说,补贴额度维持不变,每月最高可领取补贴960元,但家庭保障人数由原来最高4人修改为3人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