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首宗!顺德检察院办理涉及“大麻电子烟”贩卖毒品案件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报道:在朋友圈销售“电子烟”,并吹捧吸完后“特别兴奋”,最终因涉嫌犯罪被抓获。14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这是顺德首宗涉及“大麻电子烟”的贩毒品案件。
据介绍,今年7月,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广告销售“电子烟”,向买家吹捧“电子烟”具有“特别兴奋”“像在别的世界”的效果,收到货款后通过快递等方式将“电子烟”发送给买家。明明是销售“电子烟”,李某为何会涉嫌犯罪呢?
检察官介绍,市场有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里面添加有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让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大麻作为一种传统毒品,鉴于其具有的成瘾性和危害性,在我国受到严格管控。有的不法分子对大麻类毒品进行伪装,利用电子烟的合法外观,向电子烟的烟弹、烟油中添加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成分,制成新型毒品“大麻电子烟”。李某贩卖的正是这种“大麻电子烟”,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
据介绍,这些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比普通的大麻更容易上瘾,吸食者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对身体的危害也更大。
检察官提醒,电子烟有害健康,也不是戒烟的有效手段。如果市民要购买电子烟,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仔细查看电子烟的成分,正规电子烟以尼古丁、丙二醇、甘油、香精等为主要成分,而“大麻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四氢大麻酚或人工合成的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就价格而言,含有大麻类物质的电子烟价格比正规电子烟贵几倍,当遇见价格高出较多的电子烟需特别留心。留意电子烟的宣传标语,国内已知的一些不法分子常使用“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销售所谓的“上头电子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