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司法所倾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调解的时候,桌上的鲜花缓解了我们的情绪。谢谢你们的尽心尽力。”九江某幼儿园有关负责人周女士对纠纷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向九江镇黄兆玲调解工作室赠送鲜花,希望鲜花能缓解更多人的情绪。

九江某幼儿园有关负责人周女士对纠纷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向九江镇黄兆玲调解工作室赠送鲜花。
事出有因,落实校园“三防”高要求
校园“三防”建设是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人防为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今年5月份,九江对全镇校园开展安保督导工作,要求镇内中小学、幼儿园对在岗的安保人员进行全面审核,保证校园专职安保工作落实到位。
然而,在“三防”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了一起纠纷。
九江某幼儿园根据文件要求对园内在岗的安保人员进行条件审核时,发现一职工张某现年52岁,不符合该岗位的要求。
今年6月21日,张某向学校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但双方在工资结算问题方面一直存在争议。
合法合理,人民调解化解校园事
8月10日,张某前往九江镇黄兆玲调解工作室求助,请求帮其调解该劳资纠纷。张某表示该幼儿园未按足额的工资进行发放,且因多次交涉无果,求助无门,身心俱疲。
调解专家黄兆玲接案后及时介入,约谈园方了解案件情况。黄兆玲约双方当事人开展协调会议,坚持“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工作原则,对双方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调解员积极调处化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调解的时候,桌上的鲜花缓解了我们的情绪。谢谢你们的尽心尽力,希望这篮鲜花能和你们一起帮助更多的人。”周女士在纠纷解决后送给工作室一篮鲜花并说道。
九江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助力校园“三防”建设,保证校园专职安保工作落实到位,有效地推进开展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沈芝强
通讯员 潘伟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