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典成群众“护身符”,禅城法院到无讼乡村示范点开展普法活动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罗倩琳报道:夫妻协议离婚,双方都想争取1岁女儿的抚养权,应该由谁来抚养?夫妻一方为筹集赌资所负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偿还吗?......9月29日,禅城法院立案庭、南庄法庭到“无讼”乡村示范点上元村开展“民法典普法基层行”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为村民传授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
据了解,上元村作为“无讼”乡村示范点,是禅城法院开展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的成果,也是禅城区首个由法院参与挂牌成立的无讼示范点。

9月29日,禅城法院法官到上元村开展普法活动,为村民传授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禅城法院供图
上午10时许,禅城法院法官朱微微等人走进上元村,结合村民比较关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像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法官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以案说法,通过案例分析进行解读。以1岁的孩子为例,根据民法典内容,“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随后,法官还重点解读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等条文,并与村民进行答疑互动,引导村民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
“本次民法典普法讲座很有意义,提升了我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村民纷纷表示,今后他们会主动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讲座结束后,禅城法院还在上元村设置了民法典普法摊位,干警们化身行走的“法治宣传员”,主动向过往的村民宣讲《民法典》及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村民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下一步,禅城法院将继续拓宽“民法典六进”领域,依托“民法典万场普法基层行”活动,加大普及宣传解读民法典力度,并将民法典普法宣传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庭审直播、组织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传播民法典知识,定期组织民法典宣讲活动及新媒体普法,推动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权益的“护身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