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快讯丨许义华任高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洋任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今日(2日)下午,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许义华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杨洋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彭梅标、林丽梅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曹瑛琳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会议接受薛付奇因工作调动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梁俭明因工作调动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徐觅浔辞去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利学时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文/佛山日报记者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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