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企业生产运行期间未开启废气治理设施?查!
珠江商报讯 记者陈家好 通讯员蔡瑜华报道:11月22日,杏坛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发现东村片区某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行期间未开启废气治理设施,拟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据了解,杏坛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积极响应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家具行业为重点,开展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1月22日,在对杏坛镇东村片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某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行期间未开启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箱内无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明显无正常运行,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于是第一时间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拟对企业立案处理,同时向其发出《监察意见书》,并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落实到位。
杏坛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提醒,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最高可处罚款100万元。接下来,杏坛生态监督管理所还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督促辖区企业加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