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慈善日”募捐倡议书请查收,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近日,高明区慈善会发布“慈善汇聚点滴爱·共建幸福新高明”第十五届高明“慈善日”募捐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慈善,倡导“同献爱心,共行善举”的慈善理念。
每年12月15日为高明慈善日,是高明区在全市首创的慈善品牌。从2007年成立至今,高明区慈善会通过各个途径,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近1.7亿元,支出慈善资金共1.18亿元,历年的“慈善日”捐款被广泛用于助医助困。区慈善会充分利用慈善日活动平台,每年都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除筹集善款外,还进行总结表彰,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营造和谐的慈善氛围。

今年8月,高明区慈善会曾开展“善播希望·振翅翱翔”慈善助学夏令营,40余名慈善助学对象参加此次夏令营活动。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摄
今年是高明第15年举办“慈善日”活动,倡议书称,2021年高明区“慈善日”募捐所筹得善款,主要用于全面推动全区养老助老服务、困难群众帮扶、异地务工人员帮扶等帮扶领域。其中,爱心企业和个人可用定向或非定向方式,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全程参与项目设置、资金使用和成效验收等全流程监管慈善资金使用过程,全力打造可持续、专业化、高透明的慈善帮扶品牌。
值得注意是,企业或个人通过高明区慈善会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款项,凭高明区慈善会开具《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可享受税收扣除优惠。具体的税收扣除优惠限额为:企业的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
高明区慈善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慈善会将继续发挥慈善补短板、救急难、兜底线的积极作用,创新慈善事业发展模式,推进多元化慈善互动,发挥党建引领的排头兵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活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此外,将继续致力民生保障,完善慈善救助体系,增强慈善救助能力,弘扬慈善救助精神,规范慈善救助行为,让“同献爱心、共行善举”的慈善精神得以传承和壮大。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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