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森林火险信号已持续生效31天,高明多举措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高明区遭遇连续干晴天气,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持续生效31天,森林火险处于高度危险状态。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今日(9日)发布最新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压实责任,筑牢森林“防火墙”。
区自然资源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1月9日气象局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以来,高明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已持续生效31天,尤其是12月1日区气象局将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升级到最高的红色级别后,至今仍未解除,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极大,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十分重要。
该局要求,相关森防成员单位要全面增强责任意识,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准确把握辖区入山火源、农事用火规律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预防措施,逐级压实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火硬仗。
各成员单位要全体动员,因应气候物候变化适当增加森林防火专项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重点督导检查责任落实、设施建设、火源管控、值班值守、巡查巡护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相关单位也要对照检查发现问题,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升工作。针对近期夜间火情多发情况,要适当延长各检查站值守及护林员巡防时间,积极协调当地森林消防队伍、应急队伍开展夜间巡防,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森林防火巡护。
气象部门预计,到12月中后期高明区仍无明显降雨,区自然资源分局提出,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对林村、林企、林田交汇处及林缘坟边等可燃物进行再排查再清理,高质量完成“五清”工作。对烧捉黄蜂熏蛇鼠、老幼痴呆、林区作业人员和农事民俗用火等,要提前布控、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坚决曝光,通过快查快办快曝光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保持森防高压威慑态势,坚决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灾。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通讯员杨太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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