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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起可申购!禅城区二期共有产权住房共有100套

禅城融媒体中心

12月20日,记者从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获悉,21日起,禅城区第二期共有产权住房共100套开放申购。

这批用于申购的共有产权住房,地处南庄镇禅港东路71号世茂望樾花园,位于六座2-26层(共28层),3种户型,总建筑面积11274.44平方米,已于2020年9月8日完成竣工验收。

房子产权份额方面,共有产权住房80%份额由禅城区住建水利局出售给购房人,政府产权20%份额由政府指定的代持机构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持有。将来,共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用于购房人自住,购房人可拥有房屋100%的使用权,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从今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有意向的申购人可于工作日9点至17点,自行准备申购材料前往禅城区禅港东路71号六座首层2号禅城区共有产权房售楼部申请,并在申购时间内自行前往项目地点看房。

禅城区住建水利局已委托佛山市一昊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作为世茂望樾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申购、现场看房、组织选房、代缴税费和代办不动产权证等业务。广大市民如有疑惑,可拨打电话咨询。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83879693,83879653

佛山市一昊房地产策划代理公司:83807371,18928548298

申购公告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cjslj/ztzl/zfbz/zfbzxx/content/post_5116827.html

申购条件

(一)申购人为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购之日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4.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二)申购人为非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新市民);

2.申购人在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费满5年,且申购之日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4.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5.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申购资料

(一)禅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二)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三)申购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丧偶证明。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四)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五)最近5年社保缴纳证明(非本区户籍的申购人需提交,原件);

(六)村委会出具的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证明(户籍在本市村委会的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需提交)。

销售规则

(一)确定选房名单

按规定审核后,审核结果将在禅城区住房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购人(申购家庭)将纳入选房名单。

(二)确定选房顺序

根据选房名单,分两批摇出选房顺序号,即:首先摇出优先出售申购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再摇出其他申购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证和纪检等部门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优先出售申购家庭为符合申购条件的公租房、直管公房住户。承租公有住房(含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申购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房。

(三)签订认购书

选房完毕后,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在限期内缴纳5万元认购定金,未签订《认购协议书》或者未缴纳认购定金的视为放弃,相应房屋按此前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认购。

(四)签订购房合同

申购家庭持《认购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管理协议》,认购定金抵作购房款。若不符合认购要求或者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申购资格,认购定金不予退还。


文/佛山日报记者任志耀 通讯员禅城住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