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拟出台新方案,纳入管理的工程变更金额下限调至100万
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近日发布新的《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将纳入管理的变更金额下限从50万提高到100万,进一步规范区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程序。
区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通常指桥梁、道路等公共工程。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时会遭遇需要变更的情形。比如,今年高明区在推进高明水厂扩建工程和配套输水管网工程时,为加快项目建设,方便西部群众尽早用上西江水,区政府就为其中6.5公里不具备供水管网建设条件的路段变更项目设计,专门新建了一条临时施工便道方便工人施工。对这些变更进行严格监管,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确保工程干净。
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征求意见稿中,将需要纳入办法管理的单项工程变更金额下限从50万提升到100万,同时规定,单项变更估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若项目建设单位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直管部门的,可直接由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技术性和经济性进行审查后组织实施。这意味着,不少变更金额超出50万,原本属于较大变更范围,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复审的工程变更项目,现在可以节省审批程序,快速实施。
据悉,该办法征询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0日。群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征询时间内通过邮件或信件方式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该局电子邮件为gmfgtzg@gaoming.gov.cn。通信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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