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十四五”期间创建优质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12月21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日前佛山已正式印发《佛山市“十四五”期间创建优质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下称“《计划》”),对后续佛山建筑质量和发展进行明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更好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关心质量”的氛围,近期市住建局全面调研梳理了近五年建设工程奖获奖情况和存在差距,公开征求了市、区相关部门、市建筑业协会和各相关单位的意见,收集对比了全国各地激励政策文件和实施效果,进而印发了《计划》。

《计划》明确后续我市建筑发展要坚持“匠心铸精品,质量强佛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管控。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和居住环境、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对此,《计划》明确后续我市建筑发展要坚持“匠心铸精品,质量强佛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从而树立行业品牌,培育工匠队伍,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建设品质。
据介绍,按照《计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力争荣获优质工程奖263项以上,其中国家级奖项8项、广东省级奖项64项、佛山市级奖项191项,不仅获奖数量是“十三五”的两倍以上,而且更侧重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等凸显实力的奖项。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市住建局还印发了《关于印发鼓励建筑业提质创优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切实发挥公建项目(国有资金占比50%或以上)引领示范作用,新开工的公建项目符合创建规模、条件的工程项目要“应创尽创”,从而带动提高全市工程建设技术、质量、安全、效益和影响力,实现工程项目“量变+质变”的跨跃。
《通知》指出,后续佛山市将从招标投标优质优先、项目建设优质优价、企业个人优质优待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费用的来源、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具体内容,在全国开创性地将预拌混凝土企业纳入激励范围,大力推广先进施工工法和创优经验,为企业创优提供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