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高企扶持3万元,石湾拟出台办法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记者从石湾镇街道获悉,该街道拟出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新认定(含重新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将给予3万元扶持。
《办法》提出,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赋能“十四五”时期新一轮的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石湾将挖潜和发动更多科技型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和上规模。
《办法》规定,在石湾镇街道辖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石湾镇街道辖区范围,已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申报的企业;纳入石湾镇街道“规模以上”企业库,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可以申请本办法中规定的扶持奖励。
《办法》鼓励高新产业集聚发展,对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新认定(含重新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申请书状态显示“已受理纸质材料”为准)的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3万元,非“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万元。
此外,对从禅城区外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迁入石湾镇街道且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3万元,非“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万元。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