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给同学取侮辱性的外号,也是校园欺凌!
“坚决不做欺凌者,避免成为受害者,学会做个保护者,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12月23日下午,“文明实践 法治同行”2021年“普法微课堂”进校园系列活动在佛山市外国语学校举行。活动旨在通过生动活泼的普法课堂,提升禅城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本次“普法微课堂”以“和谐校园 拒绝欺凌”为主题。禅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卓玛围绕该主题,结合具体案例、相关法律法规,向师生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实施校园欺凌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罚、同学间应该如何相处等内容,让师生们受益匪浅。
“校园欺凌指发生在同学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卓玛介绍,给同学恶意取侮辱性的外号、殴打同学等等,都是校园欺凌。

12月23日下午,“文明实践 法治同行”2021年“普法微课堂”进校园系列活动在佛山市外国语学校举行。/佛山日报记者郭美欢摄
卓玛指出,不要以为校园欺凌就是同学们闹着玩,其实有可能已构成犯罪。通常校园欺凌容易造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而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通过这节课,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有些我们以为只是好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的,这对以后我们的行为规范很有指导意义。”佛山市外国语学校8年级学生黄文杰课后说。
佛山市外国语学校德育处主任杜坚表示,本次普法微课堂有针对性,让同学们了解到法律和校园欺凌的知识,提高了同学们知法守法意识。日后,学校也将会通过法律知识竞赛、邀请各界的法律专业人士讲课等方式,对师生开展普法活动。
今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了加速推进普法工作,加快构建法治校园,佛山市普法办、禅城区普法办、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文明实践 法治同行”2021年“普法微课堂”进校园系列活动。
禅城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希望通过具有针对性、系统性、互动性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稳定发展。
据悉,禅城区自2019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普法微课堂”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成为禅城区的一个青少年普法品牌。接下来,“普法微课堂”还将走进更多的学校,为广大青少年带去实实在在的法律知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文/佛山日报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罗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