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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犯罪率为0!社区矫正的高明做法来了

高明融媒体中心

近日,高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据悉,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高明区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的工作佳绩。

会议指出,高明区自2010年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高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区司法局供图

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扎实履行职责,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的工作佳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依法设置区级社区矫正机构,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及考核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要不断打造高素质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提升队伍战斗力及业务能力;要争取资源,加强工作保障,为开创高明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杨伟亮要求,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快推进高明区社区矫正工作向高质量发展。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二要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根基,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严格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提高保障水平等五项措施精准发力,努力夯实高明区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衔接,从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各尽其责、用好多方力量等三方面高效协同、整体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据介绍,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矫正的刑罚,能有效整合刑事执行资源,降低国家刑事执行成本,对于成功把矫正对象转变成为守法公民,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高明区自2010年8月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237人,已帮助2034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取得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良好成效。

区领导石耀昌出席会议。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李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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