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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或可获106万元!农贸市场升级将有奖励

禅城融媒体中心

日前,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对区内符合条件且按时、按标准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奖励,奖励最高可达106万元。

《意见稿》明确,本次奖励方案的对象,是指禅城区内持照经营、消防验收达标、产权明晰,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2023年底前无转行或关停计划,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农贸市场。

奖励项目,则分为提前完成任务奖励和智慧市场创建奖励两部分。禅城将按照鼓励先行先试原则,计划对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提前按照《佛山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验收的市场产权方或市场运营承包方(以实际投资改造方为准)进行奖励。

具体来说,对于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给予220元/㎡的提前完成任务奖励,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给予180元/㎡的提前完成任务奖励,面积按照农贸市场实际升级改造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3000㎡的按照3000㎡计算。

按照《意见稿》,实际投资改造方领取市级奖励资金(含升级改造奖励资金和星级评定奖励资金)及区提前完成任务奖励资金之和,不得超过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算的升级改造实际投资额的50%。实际投资额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起至通过验收之日为止。

同时,为鼓励升级改造市场在完成硬件升级改造的同时建设智慧信息化系统,《意见稿》提出,对于升级改造后农贸市场内所有摊档统一配置具备称重、网络通讯、数据传输、凭证或标签打印等功能的智能电子称等计量器具,并且按照《佛山市星级农贸市场评定规范》及《佛山市禅城区智慧农贸市场创建标准》被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智慧农贸市场,禅城区将授予五星智慧市场、四星智慧市场称号,并分别给予农贸市场智慧创建奖励40万元、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提到,智慧农贸市场关于智能设备及系统的投入不得低于所获得智慧市场创建奖励金额,若低于奖励标准的以实际支出进行奖励。

对于奖励金发放方式,《意见稿》中还明确,为巩固和保持升级改造的效果,促进市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完成升级改造市场的奖励资金分3年发放。

其中,农贸市场通过竣工验收后即可于次年发放首期奖励资金50%,第二、三年禅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专班将结合创文、创卫等考核情况(考核方案、标准另行制定)发放奖励资金,具体发放数额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发放。

如今,《意见稿》正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2月26日前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意见。


文/佛山日报记者曾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