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南海模式”,用爱点亮新生

社区矫正是“没有围墙”的刑罚执行模式,其对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人员。
近年来,南海区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用心用情用力探索社区矫正“南海模式”,形成具有南海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获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
从叛逆小子到阳光少年的“变形记”
未成年人小罗,一时冲动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南海区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2021年10月,他因积极接受改造不放弃学业,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从迷途到正途,与他参加社区矫正受到的教育、帮助息息相关。刚入矫时,面对罪犯的身份,小罗不以为然,认为自己与女友的亲密行为是基于双方自愿。南海区司法局狮山司法所围绕日常监管、学习教育、谈心谈话、心理辅导、公益活动、家庭关系等方面为小罗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集体活动
工作人员向小罗普及法律知识,虽然行为属于双方自愿,但因其女友尚未满14岁,事实上是触犯了法律底线,女友父母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案件发生后,为了逃避家人,小罗在暑假期间找了一份酒吧销售工作,并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与家人的关系更加恶劣。同时,“强奸犯”的帽子和刑事案底也让他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患上了抑郁症。
工作人员用悉心的教育和关怀与小罗建立了信任,小罗对接受社区矫正的信心也日益加强,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幼稚和错误。
小罗的父母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愿意心平气和,支持他在社区矫正中改过自新。小罗也辞掉了酒吧工作,搬回家与父母同住。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他积极参加课程学习与公益志愿活动,增强自身的法律和道德意识,并经过专业的心理辅导,抑郁症状也得到缓解。
“我收到录取通知书了!”2021年9月,小罗开心地向工作人员报喜,表示自己收到了湛江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要开启大学生涯了。
2021年11月,南海区司法局派出工作组赴湛江就小罗的协管事宜与当地司法局进行座谈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工作组还前往小罗的学校与校方协调相关日常教育帮扶工作,并签订了工作保密协议。
“多亏了社区矫正的帮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也有了重新开启生活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继续积极改造,以新的姿态融入社会。”小罗说。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甘露行动”中走访在监服刑人员的家庭
近年来,南海区司法局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携手公益组织、社工机构和爱心企业,开展了“甘露行动”教育帮扶,为他们送上了来自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并对存在实际困难的个案进行跟进。
“我们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思想品德、法律法规、就业培训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常态化教育引导。”南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副股长麦家尧说。
联席会议群策群力,助毒贩重获新生

桂城社区矫正分中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教育
“我曾是一个毒贩,是一个害了自己、害了社会的败类,毒品让我一无所有,我是罪有应得!如果不是大沥司法所的同志帮助,我可能就活不下去了。”前不久,南海区安置帮教对象张某感慨地说。
2021年10月,大沥司法所接收了一名特殊的安置帮教对象张某。2016年,张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减刑,于2021年10月刑满释放。
张某户籍地为南海区大沥镇,但属于空挂户,其早年离异没有子女,父母和唯一的妹妹已经去世,在大沥镇没有任何亲属。张某还有11年HIV病史,需每天定时服药。
尽管已经重获自由,但张某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只能向朋友借钱度日。
掌握情况后,大沥司法所迅速与镇相关职能部门、社区直联团队、社区分管领导、社区驻点警官等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安置帮扶对策。
大沥镇民政部门为张某办理了慈善救济和低保,但办理过程仍需时日。针对亟待解决的困难,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大沥分中心的启航慈善基金会为张某提供了1000元帮扶款。联席会议相关单位还组成工作小组慰问了张某,帮他对接就业资源,叮嘱其将帮扶款用于生活必需,以解燃眉之急。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长时间以来,我市安置帮教工作都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作用较少发挥出来,部门之间的联动、交流不足,影响了安置帮教质量的提升,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大沥司法所、里水司法所、西樵司法所等相继运用联席会议制度,成功安置了多名特殊的安置帮教对象,为全市探索出先进高效的可复制经验。

1月20日,全新打造的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正式揭牌
南海区司法局下一步将高标准打造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的区级社区矫正智慧中心,为构建大平台互联共享、大数据管控监管、大系统精准帮扶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而持续发力。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社矫对象无所遁形
为把握入矫前台第一关,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天就要接受心理评估,形成多维度、系统性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矫正对象被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针对中高风险对象,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调查结果进行重点跟进。
此外,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还会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共性需求、入矫时间进行分类管理,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采取差异化的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在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报到手续
2021年6月,何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这是何某第二次接受社区矫正。在南海区接受矫正期间,何某违反信息化核查监管规定,与定位手机“人机分离”,未经审批擅自离开社区矫正监管区域,情节严重,被处以警告。
社区矫正小组按照重点管理类别对何某进行监管,其每周至少需要电话报告两次,现场报告两次;每月至少上交思想汇报两份,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一次,接受谈话教育两次,接受走访检查两次,参与公益活动一次。
工作人员增加了对何某手机定位的抽查频次,不定时对其进行定位、电话和微信报备抽查,认真核实其上报信息,避免再次出现“人机分离”情况。与此同时,心理咨询师介入,为其疏导抗拒情绪,助其顺利度过缓刑期。目前,何某能够每月按要求完成上述监管要求,矫正情况良好。
近年来,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解决“人手不足”问题;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细化工作任务,提升矫正质量,破解不同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难题。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
结合日常工作,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创新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四知”工作职责。通过首次报到,做到“基本情况”心中有底;通过辨别体貌特征,结合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体貌突出特征和心理特征”心中留痕;通过建档制案,做到对“犯罪情况”心中有数;通过专人负责制,动态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做到“改造表现”心中有责。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左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