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车出现在外地?南海法院用这招促执行

“法官,我发现对方车辆在惠州,可以异地扣押吗?”2月9日,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后,南海法院执行法官奔赴惠州,在两地法院及当地公安的通力合作下,执行法官在惠州某钢材公司门口顺利查扣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汽车。

执行法官将车辆扣押并转运回佛山处置。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了许多家庭的出行工具。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台车辆而无其他财产线索的案件,为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扣押、拍卖车辆是较为快速执行的手段和措施。
近期,南海法院就收到这样一宗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向南海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林某除名下有一辆汽车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上述情况,并表示一旦发现涉案车辆,法院可以进行异地扣押。
2月8日下午4时许,申请执行人向南海法院提供了一条执行线索:被执行人名下汽车的行车轨迹在惠州,并有常去地点,请求南海法院异地扣押车辆。南海法院核查该线索后,立即与当地法院商议好联动扣押车辆的执行方案。
次日上午,南海法院执行团队赶赴惠州,在当地法院办好相关委托执行手续后,由当地执行法官带领,前往被执行人常出入的小区。但查询车辆出入记录及现场勘查后,没有找到该车辆。
兵贵神速。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之下,南海法院执行团队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常去地点包括附近某小区、某超市,以及某工业园。“下午3时还是工作时间,车辆大概会在工业园附近。”执行团队兵分两路,一路留在小区继续蹲守,另一路则前往某工业园查找车辆。
考虑到被执行人原本是从事钢材生意的,如车辆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使用,大概率会停放在某工业区的钢材厂附近。一行人以此为依据,直接来到工业园内钢材厂相对集中的路段排查,果然在某钢材公司门前找到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林某已经将车辆抵债给我了,你们不能扣车!”现场,执行法官向钢材厂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现车辆使用人陈某(化名)出现,表示自己是林某的债权人,林某将车辆抵债给自己使用,并对法院扣押车辆提出异议。

执行法官向现车辆使用人普法释理。
“该车辆目前仍登记在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法院有权扣押车辆。”执行法官现场普法释理,告知陈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但若阻挠执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车辆使用人签收扣押材料,执行法官将车辆扣押并转运回佛山处置。

执行法官在惠州某钢材公司门口成功扣车。
下一步,南海法院将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强与异地法院、公安部门等力量的合作联动,有效提升法院执行中“查人找物”的能力,以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慧 通讯员林倩君 颜威 方志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