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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警暖心事㉘丨隧道内车辆突然自燃 交警消防紧急救援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 通讯员钟显强报道:近日,一辆小轿车在途经海八路金融隧道时,突然发生自燃起火,所幸车上人员及时逃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过交警、消防等部门的快速处置,事件未造成大面积拥堵和次生事故。

原来,3月14日中午,市民刘先生因与客户在桂城进午餐期间喝过酒,谨记喝酒不开车的他请了代驾为其驾车回罗村的公司。14时40分许,当车子行驶至海八路金融隧道时,代驾师傅发现车辆出现卡顿现象,车速骤降,随后欲加油提速却发现发动机没有反应,随即开启危险警示灯,准备停车对车辆进行检查。

就在此时,车辆引擎盖冒出烟雾,两人迅速下车,谁料刚刚离开车上,引擎部位就燃起一团烈火,刘先生与代驾师傅迅速走到安全地方,并拨打了110和119报警救援。

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迅速指派交警大队桂城中队正在周边执勤的警力以及通知应急救援部门前往处置。

当桂城派出所民警和桂城交警中队民警等人赶到现场时,发现车头已燃起熊熊烈火,隧道内弥漫着烟雾。众人迅速展开救援,拿起隧道内的应急灭火器,对准起火部位进行喷射,同时对隧道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最终与随后赶来的应急消防部门成功将火情扑灭。

看到火情得到控制,刘先生对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等人及时救援表示感谢。消除火情后,民警通知救援车辆将刘先生的车辆拖离,并与市政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迅速恢复道路交通。

由于处置快速得当,事件未造成大面积拥堵和次生事故。据刘先生反映,该车辆的购买使用年份并不长,平时也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此前并未发现异常。对于造成车辆突然自燃的原因,厂家和保险公司方面还在进一步调查。

南海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平时要定期保养车辆,车上也可配备应急锤、灭火器等应急装备。行车前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动、转向、传动、悬架、轮胎、灯光、信号等机件和发动机运转处于正常完好状态,避免车辆“带病”上路。

车辆若发生自燃时,驾驶员要保持清醒头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根据“先人后车”的原则,确保车上人员顺利逃生,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拨打110、119报警求救,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