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23中考5月24日-31日填报志愿!这些招生行为将严厉禁止
佛山日报讯 记者苏宏堃 通讯员王蓉丹报道:3月22日,佛山市教育局举行“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媒体通气会”,记者获悉,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7日—3月27日,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4日—5月31日,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8日。


据悉,2023年被确定为中小学招生全面规范年,市教育局将对招生录取管理工作进行全流程全领域严格规范,坚决抵制市内各学校和市外教育机构在佛山违规招生行为。
其中重点包括: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必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各区要完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准确、安全,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和学籍数据管理。
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禁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的行为,坚决抵制市外教育机构在佛山违规招生,严禁教职人员为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任何便利。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未经省级教育厅批准不得跨市招生。未经招生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资料。
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接受监督投诉。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规范招生秩序的浓厚社会氛围;对于掐尖、跨审批区域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招生录取期间,市教育局将实施跨区交叉督导检查制度,重点督查违规招生宣传、违规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掐尖”招生、提前签约封锁生源、普通高中二次录取、擅自修改志愿填报规定草表、投诉信访查处记录等,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有违教育公平的,将依规严肃处理。
严禁违规招生行为和人籍分离现象,合理设置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等择优录取。公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必须在系统征集志愿录取,严禁擅自组织录取。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学校,不得对已被录取考生进行二次录取。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处理。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招生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审批手续。学籍审核部门依据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册建档,名册以外的名单不予受理。对已经建立本市学籍的学生,未经区级、市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不得转出外市。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规定,各校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