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法院判令“赔偿+公开道歉+删除信息”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佛法宣报道:名下凭空多出电话卡,自己未办理、又难销户……这是怎么一回事?4月12日记者从佛山中院获悉一起涉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盗用信息者被判赔偿,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采取有效措施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据法院查明,2019年7月,曹某在出租屋内购置电脑、“猫池”等设备及手机卡一批。在曹某指示下,其同伙利用相关人员(另案处理)提供的工号和密码登录“蜂X动”APP,将该APP内用户个人信息写入曹某提供的空白电话卡中,使空白电话卡转化为实名认证电话卡,“写卡”成功后统一由曹某处理。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曹某不法行为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佛山中院审理后认为,曹某非法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众多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曹某“写卡”“养卡”每张非法获利3元,以及公安机关在犯罪场所搜查到的实名认证电话卡数量,最终判决曹某须赔偿人民币3.8万余元,通过国家级媒体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采取有效措施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度融合,个人信息的资源属性和商业价值显得愈发重要,个人信息权益因此更容易受到侵犯。一些企业、机构或个人,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甚至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损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危害交易安全的同时更扰乱社会秩序。
佛山中院一级法官何美健介绍,本案中,曹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开通通讯电话卡,数量较大,让不特定多数人可能面临信息被滥用带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风险,其行为应受到严惩。该案的审结也为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机构或个人敲响了“警钟”,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对个人隐私信息的全面保护,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等,人脸信息、电子通讯内容、网页浏览等电子类个人信息也应重点予以关注。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当泄露导致的风险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