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三水法院执行完毕两起“终本”案件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毛丽婷报道:4年前,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止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程序。近日,三水法院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最终在一天内执行完毕了两起“终本”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但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2019年,在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案件中,均因被执行人郭某、余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19年5月及当年6月分别裁定终结两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两件案件终结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郭某、余某均未再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郭某甚至停用了原有的手机号码。
近日,在得知郭某名下车辆的位置线索后,该院执行干警与法警迅速前往某小区查控郭某的车辆,并在当地公安人员配合下,成功扣押该车辆。随后,执行人员通过该车辆预留的挪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郭某,要求郭某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之后郭某当场履行了3万余元的还款义务,得知这一结果后,该案申请执行人杨某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书。
让人意外的是,这起执行案件结束当天,该院执行干警突然接到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余某电话,称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听到这一好消息,执行干警立刻通知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余某一同到场。
原来,该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直关注着余某的财产情况。在得知余某所在的经济合作社即将发放征地款时,法院一方面立即通知余某所在的村委会及经济合作社,要求上述村委会及经济合作社协助扣留、提取余某可领取的所有收入。另一方面,及时通知余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余某起初的态度还比较恶劣,后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强制执行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下,余某向我们的执行干警打来电话,并到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履行了5万余元还款义务,杨某当场提交了结案申请书。”办理该案的执行干警表示,通过法院努力,两件历时三年的“终本”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三水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终本”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水法院始终落实“终本不终案”的执行理念,无论标的大小,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三水法院就穷尽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