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佛山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情况公布,高明获两个“第一”
记者今日(28日)获悉,佛山市一季度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情况公布。高明区空气质量排名全市第一,水环境治理排名全市第三,改善幅度排名全市第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32、50、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3-8h)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69微克/立方米。一季度全市优良天数占整季度有效天数的85.6%。与上一季度相比,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有所下降。

今年一季度高明空气质量全市最佳,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全市最大。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洪海摄
五区排名方面,高明区一季度以3.48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高明区杨和镇、更合镇、荷城街道、明城镇分别排名全市一季度各镇街空气质量第2名、第4名、第6名、第9名。
今年前三个月,高明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三,综合污染指数为0.49。综合污染指数变幅方面,高明区以-23.75%的幅度排名全市第一(负值相当于改善),意味着一季度高明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五区最大。荷城街道一季度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7,改善程度排名全市第6。高明区9个市控考核断面有7个达标。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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