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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顺德一家长让12岁孩子驾车上路 交警依法作出处罚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近日,却有这样一位母亲,将车辆交由12岁的孩子驾驶,最后母子都受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部门的严肃处理。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网友举报,称在伦教街道南苑中路发现一名小孩驾驶小汽车上道路行驶,而坐在副驾驶位的家长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极其危险。接到举报后,交警部门立即安排警力进行调查,最终确定该车的车主是李某。

随后,民警通知李某母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询问,民警得知,原来当日17时许,李某驾车载儿子杨某从北滘返回家中,行经伦教南苑中路时,杨某表示自己想尝试开车上路的感觉,而平时比较宠爱孩子的李某觉得自己坐在旁边不会有事,于是直接将车交给杨某驾驶。
经查,杨某于2011年11月出生,只有12岁,未达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合法年龄,涉嫌无证驾驶,而李某持有C1驾驶证。民警告知杨某未成年人驾车的危害,以及面临的处罚,同时对李某将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的这种极不负责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当事人杨某只有12周岁,民警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本着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无证驾驶以及李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未成年人没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知识,未取得驾驶证,再加上心智发育不健全,驾车行驶在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很难处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取得驾驶资质才能驾车上路;同时家长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对孩子的教育,担负起监管人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文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杜达雄 通讯员何海萍